[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8-15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8-06-21 | [ 发布日期 ] | 2018-06-28 |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8-15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18-06-28 |
[ 成文日期 ] | 2018-06-21 |
重庆华帆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公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重庆华帆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3-66227770
传 真:023-66227720
邮 编:401320
许可事项:
注册地址:由重庆市巴南区花溪红光大道77号附52号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05号附79号
经营范围:减少中药材、中药饮片
特此公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巴南区分局
2018年6月20日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药品管理法》第75条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8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