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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6-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6-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2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农到家生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农到家生鲜经营部经营的小葱其中镉(Cd)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其中丙环唑、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1112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记录台账;2.立即更换小葱采购渠道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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