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8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80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3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54号)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5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肆诚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肆诚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谷山包土鸡蛋,其中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年7月23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巴南区壹佳兴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壹佳兴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年7月16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1.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