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1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10-11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1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6号)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宇美旺餐饮服务店经营的鲜竹笋(酱腌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鲜竹笋(酱腌菜),均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产品情况。因餐饮店鲜竹笋(酱腌菜)属于即食食品,当事人未召回到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2.加强重点食品风险评估;3.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巴南区浙联优选生活超市经营的小蜜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该批次小蜜薯均已销售完毕。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产品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落实召回措施,并迅速发布召回通告,但因该批次小蜜薯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义务,加强采购管理力度,规范采购要求;2.更换供货商,加强进货查验;3.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做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