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周炳宏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周炳宏餐饮店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消毒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按餐饮具洗涤消毒标准重新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油渍、无污渍、无残留,重视食品安全及清洁卫生。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巴南区牟巧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牟巧餐饮店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消毒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更换新的洗碗机,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标准执行;2.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标准化培训,不定时巡查洗碗流程是否合理合规。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