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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4-002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 2024-11-06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维阳食品厂生产的灯影牛肉香辣味,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年5月1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加强对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重点培训;2.做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严格把控用法用量;3.严格落实好专人专管制度,强化员工对食品添加剂的认识;4.积极召回不合格产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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