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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众品鑫包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众品鑫包子店的手工馒头,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当事人涉嫌超范围使用食用添加剂。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富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肉块,其中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 日期:2023年12月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摊凉和包装环节未按规定要求生产。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规范工艺流程,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标准,确保整个生产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并且对加工生产记录进行严格保存;2.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工作;3.加强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保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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