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泽康副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泽康副食店经营的原味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1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存储管理过程不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更换老旧存储设施,加强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业务能力培训。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巴南区壹诚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壹诚生鲜超市经营的椒麻鸡翅(椒麻味),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3年8月16日,购进日期:2023年9月1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巴南区壹诚生鲜超市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麓小佳牌椒麻鸡翅(椒麻味)过程中,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了椒麻鸡翅(椒麻味)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查验人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了生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检测报告、进货单据、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存不当引起的食品变质。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要求; 2.每天做好经营场所清洁、消毒、通风工作;3.应达到食品安全要求,配齐灭蚊灯、收纳箱、挡鼠板、捕鼠笼、蟑螂药、脚踏式加盖垃圾桶等三防设施设备,配齐冷藏冷冻、空调、温湿度计等防止食品霉变腐烂变质等设备,食品离地离墙10公分存放;4.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