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3-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旭辉城第二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旭辉城第二分公司经营的白芹菜,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