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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64281F/2022-003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欧力鲜生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欧力鲜生生活超市子姜,其铅(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4月22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无相关依据证明该指标不合格的原因。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2.主动配合市场管理方开展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快检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的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二、重庆市半秋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半秋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盘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清洗后消毒不彻底。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措施为:严格执行食品生产流程的规定,落实清洗消毒程序。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刘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长富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长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干,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6月1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的消杀不彻底,造成产品在摊凉环节和包装环节受空气菌落影响,细菌总数偏高,经物流环节和客户处储存环节,产品因受高温天气影响,产品受到二次污染,造成产品细菌生长繁殖超过标准限值。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加强生产环节清洁卫生的管理,特别是停产恢复生产时对整个生产环节做大扫除,加强通风换气;2.在摊凉、包装环节加装了紫外灯进行消杀;3.加强生产环节空气菌落的检测,跟踪在大扫除频率周期内空气环境菌落的变化,及时调整大扫除的频率;4.加强员工质量卫生意识的培训,加强动态消毒的频率。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重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十九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巴南商都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巴南商都超市德仔姜(子姜),铅(已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7月14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无相关依据证明该指标不合格的原因。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同时严把商品进货关口。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从事经营食用农产品过程中,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了仔姜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查验人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了供货方营业执照、进货单据、快检报告、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五、重庆田味百货超市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田味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香蕉,其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7月13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进货过程控制不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二款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巴南区金妈家烤肉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金妈家烤肉餐厅使用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不合格原因为:工作人员清洗后消毒不彻底。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为:严格执行食品生产流程的规定,落实清洗消毒程序。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行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刘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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