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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2-0036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2-11-09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长石梁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长石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萝卜干,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7月22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其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未按规定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立即采取整改措施:1.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2.按规定严格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责令其停产停业15天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