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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4-003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北碚区市场监管局 “双11”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


为维护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交易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北碚区市场监管作出如下提示: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认真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平台经营者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及信息公示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依规亮照、亮证、亮规则,确保经营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二、规范开展促销活动

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格区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和非跨境商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禁止二选一、通过雇佣差评师打差评等违法行为,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严禁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平台企业要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经营活动的审核检测,把好直播商品的质量关。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及时下架或删除侵权产品链接。

三、禁止网售禁限售商品

做好违法违禁商品清查,不得宣传或销售专供”“特供”“内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过度包装粽子茶叶、字号商品(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四、强化广告内容审核发布

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五、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交易经营者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六、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认真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建立便捷、有效的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11”期间,广大消费者面对商家集中促销时,要保持清醒冷静,不过度囤货、不盲目跟风,科学理性消费、注重信息保护、严格收货查验、注意证据留存。如发生网购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及时与平台及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12315或通过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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