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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4-002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停用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无法联系或经联系未履行相关义务,现对相关特种设备予以公告通用,名单见附件。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咨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2024年度第1批)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8

联系人:曹明明联系方式:023-81912130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双柏路346212     



附件:

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2024年度第1批)

序号

使用单位

类型

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备注册代码

变更内容

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电动葫芦

门式起重机

27AMX6297(22)

42705001092022073084

停用

2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电动葫芦

门式起重机

27AMX6296(22)

42705001092022073083

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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