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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3-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8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主体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规范我区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相关经营主体通过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节日期间,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住宿、餐饮、旅游、商超等经营主体的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公开曝光。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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