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342T/2022-001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8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董朝琳商贸有限公司备案事项听证告知公告
由本局调查的重庆董朝琳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监事备案案件,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监事登记。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监事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取得的监事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监事备案决定,你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该公司,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23-81912139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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