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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1-003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渝北碚市监企撤〔2021〕2号

被许可人: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083093272K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新房子260号

法定代表人:张贵徽

2020年12月21日我局收到龙德强撤销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反映其被他人冒名办理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要求撤销该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取得的变更登记。收到申请后,我局对被许可人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展了调查,现查明:

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经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碚区分局核准登记成立,2017年2月15日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碚区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10万元变更为50万元,其中龙德强出资额由2万元变更为10万元。龙德强称此次公司变更登记文书中“龙德强”签名不是本人所签,对变更登记事项不知情,并提供了北碚区人民法院认定2017年2月7日作出变更决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判决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许可人,本局将被许可人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许可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据此可以认定被许可人办理设立登记时提交了虚假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龙德强身份证复印件;

2、龙德强提交的申请书;

3、本局制作的《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失联核查记录表》;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涉嫌冒名登记公示截图;

5、北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6、重庆市弘正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7、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档案复印件。

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许可人,本局依法于2021年9月7日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以公告送达方式,向被许可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许可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许可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悠扬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取得的公司变更登记。

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1年11月30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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