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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1-003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要点(2021年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局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全区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及全市市场监管“113661”工作思路,巩固监管基础,推行智慧监管,抓好专项整治,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努力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助力疫情防控,防范风险隐患

(一)落实疫情防控常态监管。食品二科要用好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平台,持续做好市场监管组各项牵头联络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强化信息互通互联,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街镇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专班运行顺畅。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一是持续开展“渝溯源”平台的推广使用,督促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义务,及时上报完善“渝溯源”平台信息;二是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三专”管理,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严格落实温度控制、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

(三)巩固活禽禁宰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城区内违规从事活禽交易及宰杀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加强入市检查,严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二维码脚环标识)的禽肉及其产品上市交易,严厉查处禁止区域内违规从事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

三、巩固监管基础,落实主体责任。

(一)推动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深化“食品安全自查”为抓手,重点督促辖区大中型超市、批发企业、农贸市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定期向各市场监管所报送自查情况。通过定期培训督导、集中约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施联合惩戒等手段,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局抽查计划,细化工作方案,依托各辖区食品销售者分类台帐建立数据库,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监管所在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分级的基础上,按确定的抽查事项清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三)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风险分级管理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食品销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及监督检查指南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0137号)关于印发特殊食品经营环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要求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0163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实施食品销售安全风险评价、风险等级评定,并按要求填写《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四)严格落实冷冻库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督促各地对辖区内各类主体的冷冻库、当地政府划定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内的食品摊贩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和完善备案名册。进一步加强对冷冻库和食品摊贩的管理,严格督促其进行备案并录入系统,凭证凭卡经营。加强对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的食品销售摊贩管理,不属于备案管理范畴的,要及时抄告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四、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一)推进智慧化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鼓励市场开办者更新技术手段,配备智能电子秤、信息公示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设备,实现经营户信息、食用农产品来源渠道、检测结果信息等全程信息化。强化对市场开办主体培训力度,规范表单制度,帮助市场方提升管理能力。力争2021年全区创建智慧化规范化农贸市场基本达标2-3家。

(二)全面推行智慧监管系统使用。智慧监管APP系统使用情况今年将纳入市局年度考核,且平台已建立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系统和风险分级系统,各监管所工作人员应尽快熟悉该系统,掌握使用要求,在对食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过程中,全面推广使用智慧监管系统及其电子化的《检查要点表》开展工作,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三)全面提升商超电子化追溯水平。鼓励大型超市建立食品购销存、配送追溯等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督促指导商超建立销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对所有门店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电子化查验。鼓励食品经营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收集、留存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抓好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

加强对特殊食品、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批发经营者等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

(一)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准确掌握监管底数。要持续深入排查特殊食品销售环节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许可与实际经营项目不符等违法经营行为及经营异常的僵尸户等情形,以许可清理为基础,完善许可数据库,准确掌握特殊食品销售者基本情况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要充分利用柔性抽检指标,在日常监督检查、举报投诉和突发事件处置、违法行为调查中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置要求和信息报送规定三是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广告、违法网络营销等整治力度,及时依法有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加大大要案件查办力度,整出声威、形成震慑四是健全落实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信息公示等责任的落实;五是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专项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和内容,强化宣传效果,不断提高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保健食品和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的能力。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销售环节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等督导考核检查工作。严格粮食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准入管理,依法对粮食销售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完成不合格粮食后续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重金属和真菌毒素超标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三)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对从事食盐批发和零售的销售者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盐批发经营者和非碘盐经营者经营资质,食盐标签标识是否规范,配合开展食盐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碘含量不符合重庆地区碘含量标准要求的食盐以及用非食用盐冒充食用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与盐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

(四)开展畜禽肉水产品专项整治。加大畜禽、水产品销售市场专项抽验频次,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销售行为,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及辨别能力,自觉抵制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重点针对儿童、青少年青睐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熟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加强校园内及周边200m内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抽检,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查甜味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严查无证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或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街镇政府及城市管理部门开展食品摊贩综合整治。

(六)开展酒类市场大整治。针对白酒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类销售网点。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

(七)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加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推进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完善食品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规范性要求,推进农村食品市场问题治理。

(八)配合做好长江禁捕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市场清查力度,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持续做好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食品监管二科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加强对各监管所开展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示范创建、监督抽检及复杂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指导。各监管所具体负责本辖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细化监管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规范检查记录,完善监管档案;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台帐记录,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监督督察食品监管二科在做好工作指导的同时,应加强各监管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必要时可联合区局纪检组进行随机抽查督察,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监管工作、指标性任务等安排布置、推进落实、实绩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价,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监管所应及时分析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及风险隐患、问题困难。食品监管二科应及时分类汇总、梳理分析、提炼总结,开展工作指导,形成工作信息、总结、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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