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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1-001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9342T/2021-001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鸭肠2)

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销售的鸭肠(抽样单编号:DC20500109651130204;购进日期:20201116日),挥发性盐基氮项目项目不符合GB27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1218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即到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抽检批次鸭肠售卖。经查,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于20201116日从北碚区盛凯农副产品经营部购进不合格批次鲜鸭肠20公斤,作为经营火锅的食材进行销售,已售完。

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仍为不合格。因抽检批次鲜鸭肠已作为火锅食材全部被顾客食用,无法进行召回。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提出整改要求:立即自查整改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北碚区天生左老幺火锅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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