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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召开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题行政指导会

日期:2021-07-26

为全面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市局于7月23日下午召开了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题行政指导会。猪八戒、满集网、村头商城、巴味渝珍等35家平台企业,美团外卖、京东到家、饿了么、快手等7家外地平台在渝二级机构,多多买菜、橙心优选、谊品到家、十荟团、盒马集市等9家开展社区团购活动的平台经营者,共计51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网监处负责人以“压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为主题,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涉及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核心责任义务以及包含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内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一般责任义务等相关内容作为重点,对参会企业进行了专题指导。其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核心责任义务包括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核验登记、信息公示义务,平台经营者的数据报送义务,平台经营者的两大区分标记义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协议规则时的“两保”义务,平台经营者相关处理措施的公示义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的义务,平台经营者的信息保存义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等。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一般责任义务包括了: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义务,公示义务,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合规经营义务,协助监管义务等。

网监处负责人要求参会企业严格落实法定责任义务,同时督促平台内的经营者落实好主体责任,然后,对近期开展的平台数据报送工作与网络社区团购经营者的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表示在9月份,将对本次指导涉及到的这些平台责任义务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届时如发现有法定责任未落实到位的情况,将依法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指导会上,质监处、市消处、双反处、广告处、消委会、执法总队负责人也从各自职能出发,对参会企业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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