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部门动态>市局

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指导意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化

日期:2020-05-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化的指导意见》,对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出23条措施。

一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意见》提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委安排部署,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为重点,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针对防疫物资企业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抽检,查验出口防疫物资,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过期失效、“三无”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发布含有宣传、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内容的广告,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徕、诱导顾客,网络平台、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交易、利用野生动物提供条件、场所或者服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加大涉疫情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力度,严禁未经批准宣传预防治疗新冠病毒功能,严禁消毒剂广告宣传引用新冠病毒有关内容,依法审批有关预防治疗“新冠病毒”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二是助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支持复工复市政策措施,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

严格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将许可到期自动延期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跟进采购进口医疗器械、药品的抽样检验。加强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查办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不符合标准、生产经营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跟踪掌握学校开学情况,对学校医务室、卫生保健室和周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做好12315值班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做好受理、处置和反馈工作,对违法线索及时调查核实。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滞销积压食品及原辅料专项清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过期翻新、篡改生产日期、用过期和回收原料生产食品、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以企业、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推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供餐单位监督检查和食品原料、方便食品、糕点、乳制品、饮料等食品抽检监测力度。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推进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继续开展复工企业、复课学校以及商场、车站、客运码头、机场等重点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充装站特种设备等重点设备安全检查,有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强化对钢铁、水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加大农资、成品油、电线电缆、学生用品以及群众生活卫生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三是加快补齐市场监管短板。《意见》要求,做好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冲突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制定案件审核工作规则、市场监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等水平。加快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综合指挥系统)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检测装备能力和质量技术水平,不断增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方位服务能力。

《意见》鼓励干部职工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基层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作为培养选拔干部主阵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