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共4条)
1. 改革计量器具检定方式。推行智能电能表延期使用和生活用燃气表水表计量器具出厂检定、首次检定合并实施;调整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由企业自主管理,不再实行强制检定。
2.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变更流程。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无需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3. 开辟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免CCC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免予证书申请和审核,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
4. 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试点。允许试点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两种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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