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局扎实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严厉打击涉渔主体违法制售行为。一是坚决打击“预约式”违法销售,采取“下订单”方式违法销售渔获物;二是坚决打击代加工消费者提供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来源不明水产品;三是坚决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鲜”为噱头或者搞隐形宣传向消费者推销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菜品;
(二)严肃约谈涉渔主体做好正面引导。采取“以案释法”“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对辖区内重点街道乡镇的涉渔市场主体进行逐一走访和现场约谈,加强禁捕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监督检查,现场落实整改等方式,督促涉渔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水产品进销台账,建全水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三)严格查处涉渔主体重点违法案件。围绕群众反映多、社会影响大的重点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各基层所和平安办,深入挖掘涉渔制售违法线索,发现涉及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快处严处。着力查处网络式、链条式大案要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大力整顿市场监管环节涉渔制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斩断非法制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条。
本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和今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共出动执法人员250人次,走访涉渔主体115余家,整改涉渔问题33余个,全面建立了我区“不买不卖长江鱼”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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