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野生鱼”虚假宣传案件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涉“野生鱼”虚假宣传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餐饮单位在门头、广告牌和菜单上标有 “阿依河野生鱼、乌江鱼、阿依河小河鱼”的宣传语,但在检查中未发现该餐饮单位实际经营“野生鱼”、“乌江鱼”等物。该餐饮单位的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为此,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自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强化市场销售和餐饮场所监管,不断规范广告宣传,依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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