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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披露一起案值达2亿余元的特大制售特供假酒案

日期: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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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2023年川渝执法协作暨打击侵犯“名优白酒”知识产权工作交流会召开。会上,重庆市披露一起特大制售特供假酒案。在“行刑协作配合+全网经营拓线”工作机制下,该案成功告破,全链条、全环节摧毁了横跨5省6地的特大特供假酒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打掉犯罪团伙8个,已查明全案销售特供假酒1.16万余件案值达2亿余元,深度挖掘出特供假酒肆意流通的社会问题和利用商业调查APP精准推销等新型犯罪手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本案亦获得公安部嘉奖令。

时间回到2021年5月初,重庆武隆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条线索,自然人廖某某(武隆籍)正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冒充由贵州茅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飞天接待酒”。经初步调查,该批“飞天接待酒”从北京吉家良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公司以发展代理的模式在各省、市销售。武隆区市场监管局初步判断本案为团伙型制假售假案,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函告区公安局提前介入,商请检察机关持续监督指导。公安部门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组建专案组共同查处。

专案组坚持“行刑协作配合+全网经营拓线”的工作机制,克服疫情反复、涉案点多面广、产品真假混杂以及目标窝点全部位于外省市等现实困难,先后组织20余组(次)、60余人(次)执法力量分赴北京、贵州、四川、江西等地落地查控,检察机关指导商请鉴定机构提前介入甄别涉案酒品真假、明确案件定性。

通过7个月的调查,2021年12月底,该案整体网络架构和基本案情初步明确。经查明,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1岁,江西瑞金人)、曹某(男,29岁,江苏射阳人)以其2015年设立的“北京吉家良品商贸有限公司”为掩护,通过北京一糖酒会勾连的假酒中介人员杜金某(男,22岁,贵州仁怀人)、胡某(男,27岁,贵州仁怀人)、万某某(男,35岁,贵州仁怀人)居间对接,分别组织以陈某(男,37岁,贵州仁怀人)、黄某某(男,42 岁,贵州仁怀人)、许某某(男,35岁,安徽东至人)为首的、均位于贵州仁怀的制假团伙、窝点生产 27种假冒“茅台”系列白酒。同时,陈、曹等人在北京市区、四川成都、江西瑞金三地分设销售公司、烟酒门店以及配套库房,组织数十名销售员,利用广告推广回流、“天眼查”等APP筛查等渠道获取客户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等话术方式,面向全国大肆实施假酒销售。全案实际生产假酒共计11635件。销售环节,陈某某、曹某假酒销售金额1227万余元、违法所得529万余元;生产环节,3名假酒中介、3处制假窝点生产假酒的非法经营数额合计487万余元、违法所得110万余元。其中,所谓机关“特供”、“内供”假酒主要来源于中介杜某某及陈某制假窝点,其生产假酒的非法经营数额174万余元。

收网时机终于成熟,2021年10月11日,专案组在当事人廖某某(武隆籍)家中查获待销售的飞天接待酒9件(6瓶/件)。2021年10月15日,经贵州茅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员现场鉴定,该批酒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人鉴定程序以及鉴定结论无异议。

2022年1月6日,在公安部七局的统筹调度及指挥部署下,专案组集中约128名警力,在北京通州、四川成都、贵州仁怀、江西瑞金等地开展第一波次集中收网行动,全面摧毁了“生产+批发+零售”的犯罪主体全网络。行动中,共抓获涉案人员48名(采取强制措施13名),捣毁产、销、储窝点共9处,现场查扣涉案成品“国务院机关事务局专用接待酒”、“军中茅台”、“世博会专供茅台”等特供假酒8796瓶,起获作案电脑、假酒灌装作案设备以及话术本、供销电子数据、账单等一大批。

2022年4月21日和27日,专案组顺线追击,在重庆市打假总队的指挥部署下,与巴南区有关部门分工协同,会同市场监管、消防、文旅等部门,针对该案的包材供应源头目标及窝点,分别在贵州仁怀以及重庆巴南开展第二波次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5名(采取强制措施2名),捣毁假酒包材“产、销、储”窝点3处,现场查扣“警卫局接待用酒”、“中国人民解放军专用酒”等特供假酒包材180余种、共计85万余件、涉及240万余枚非法侵权商标标识,折算可用于生产“特供”假酒45万余瓶。另涉嫌其他行政违法正由当地市场监管、消防、文旅等相关部门同步调查。至此,本案全面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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