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反不正当竞争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8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我国反垄断法完成修改保护公平竞争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 赵文君)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反垄断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如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鼓励创新;明确经营者在依法竞争的同时合规经营;规定了垄断协议的安全港规则;增加了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反垄断法的修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为经营者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