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落实市场监管职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教育培训,推进公开责任落实、提升公开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为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重庆市市场监管工作和服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通过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6834条,其中: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870条、公开办事指南830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747条、公开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1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548条,通过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政府信息2565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17次。
紧扣稳定社会预期和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建立政策文件汇编和政策咨询问答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0份,其中,发布文字解读材料29份、发布政策解读新闻通稿14份、发布图文解读14份、发布视频解读3条。通过市政府“政策直通车”栏目发布政策解读15次。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累计公示320.37万户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各类信息7826.41万条。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全年发布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75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通告7期;公开发布《2021年重庆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521个,发布37种368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含传真)收到申请20件,占比69%;通过来信收到申请9件,占比3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食品许可信息、注册登记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电梯数量信息、处罚信息、企业信息等领域,其中食品许可领域信息公开申请10件,占总数的34%,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清理、编制工作,现行865项行政权力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及“渝快办”办事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同步公开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动态更新。本年度我局注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举措。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网站主办职责,健全技术保障、信息发布、动态更新、查错纠错等机制,加强公众信息网管理,加强技术运维和内容统筹,确保网站实时更新,全年自查更正网站错误超过200条,完成网站手机适配版制作。加强线上政民互动渠道管理,在网站首页开设互动交流板块,全年以来办理市长公开信箱咨询及投诉举报594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线下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在公众信息网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确保12315热线和平台24小时畅通,全年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咨询投诉举报66.04万件,其中咨询47.01万件,同比增长14.22%,投诉13.76万件,同比增长35.33%,举报5.26万件,同比减少1.8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888.83万元。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市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中心作用,着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及区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督查,开展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7 |
7 |
6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7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0 | ||
行政强制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1 |
0 |
0 |
0 |
0 |
2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1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8 |
1 |
0 |
0 |
0 |
0 |
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供给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未能充分满足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加强。公众信息网功能和栏目设置需不断改善,互动交流功能还够完善;政务公开专区的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增强、服务效果有待提升,以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直观、便捷查询获取信息的需要。
三是获取政策便利性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文字解读形式较多,图文、视频解读形式较少,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不够。政策咨询问答涵盖范围还不够广,尚未实现政策咨询智能问答。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工作和宣传引导,努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提高对外公开电话、12315热线、政务公开专区的服务效能,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办理业务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帮助其更加高效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并印发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明确4大方面46类公开内容及要求,指导区县局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设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公开食品药品相关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公共服务信息。本年度我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建成含自助查询、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集成式”服务场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为http://scjgj.cq.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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