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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28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办发〔2022〕7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 发布日期 ] 2022-04-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128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办发〔2022〕7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6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计量质检院,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渝市监发〔2022〕27号)等规定,经市局2022年度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行草案拟定、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扎实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需要履行的决策程序工作。各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报告执行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事项、增加事项或移除事项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四、市局办公室做好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需要履行的

决策程序

决策时间

1

重庆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方案(暂定名)

质量发展处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暂定2022年7月(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尚未正式出台,具体时间待定)

2

重庆市关于贯彻落实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方案

双反处

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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