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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200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发〔2021〕6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专家审查、公示等程序,我局决定下达2021年第二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共66项,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牵头起草单位按照《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有关国家标准(见附件2)要求做好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请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的管理,指导和督促起草单位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三、本批地方标准编制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请各起草单位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起草及征求意见工作,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查申请表和送审稿,配合做好审查、报批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本次所立项目作废;若逾期未完成且确有必要继续制定的,需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对地方标准的制定情况,将纳入对有关单位、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个人的评价内容。

四、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后,请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组织起草单位做好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起草单位应及时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作为地方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附件:1.重庆市2021年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

      2.部分国家标准目录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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