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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104 [ 发文字号 ] 渝营商开组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104
[ 发文字号 ] 渝营商开组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开办企业专项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提升一网通办率改革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为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将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提升一网通办率改革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和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构建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一个终端全办结、一个平台全覆盖、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就业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等事项的流程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优。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一个终端全办结”

1.推进电脑端“一个终端全办结”。对开办企业实名身份认证流程进行优化,在电脑端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增加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功能。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及银行开户信息填写和相关人员身份认证及业务确认均可通过电脑一个终端办理完成。(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18月)

2.推广移动端“一个终端全办结”。大力推广“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开办企业“E企办”小程序,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和银行开户信息均可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填写,并同步完成相关人员身份认证及电子签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和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进“一个平台全覆盖”

1.提高社保和税务事项的“一网通办”率。在人力社保和税务部门网站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于首次申办社保或税务事项的企业,全部引导至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进行申请,提高开办企业“一网通办”率。(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16月完成网站引导功能改造,202112月底前实现开办企业社保和税务事项全部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

2.推动员工社保登记与企业设立登记同步完成。将员工社保登记信息并入企业设立登记同步采集,对于设立登记过程中已填写信息的相关人员,系统提供自动参保选项,企业设立登记完成即同步办结员工社保登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完成时限:20217月)

3.推行银行开户账号预赋。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或“E企办”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的,经企业授权同意,系统在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后实时将企业登记信息和开户申请推送至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同步生成预赋账号,并通过平台共享推送给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112月)

(三)推进“一套电子证照全应用”

1.推进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加快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与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企业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渝快办”同步发放。(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218月)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开办企业领域应用。积极对接电子印章系统,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的应用场景,强化其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作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等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不得要求持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领用其他CA证书等认证工具。(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12月)

4.明确企业亮照经营方式。企业在经营场所中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力度,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电子发票在商贸、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应用。(重庆市税务局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线下服务

1.规范线下办理模式。开办企业需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务Ukey的,均通过开办企业综合窗口发放。企业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领发票、员工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企业申请的,由一个窗口“一办到底”办结全部流程,不得要求申请人在不同窗口之间提交、领取材料,坚决杜绝多次、多处提交材料往返跑路等“隐性手续”。(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16月)

2.推进线上线下同质同效。对于通过综合窗口提交开办企业申请材料的,经申请人提出,可提供一套免费印章和免费税务UKey,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16月)

3.提供寄递服务。申请人在提交开办企业申请信息时,可同时选择寄递服务。审核通过后,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以寄递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务UKey,实现开办企业全事项“零见面”办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完成时限:20217月)

4.取消企业社保缴费登记。企业办理员工社保登记后,无需再进行社保缴费登记,企业可自愿选择多种渠道缴费,无需签订社保代扣代缴三方协议、无需申报登记缴费方式、无需登记采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重庆市税务局负责,完成时限:20219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开办企业长效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全市开办企业工作牵头协调作用。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要共同推进开办企业工作协同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开办企业综合窗口人、财、物保障力度,配齐帮办引导人员和自助服务区便民利企设施,加大对所辖各有关部门窗口的指导和规范,积极引导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印章、社保、税务、银行、公积金等事项,坚决杜绝“综合窗口不综合”等情况。

(二)强化系统改造。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要加快对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渝快办”等系统的改造,推动实名身份认证流程优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等电子证照的运用。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要按工作要求优化信息化系统,切实为提升员工社保登记和申领发票的“一网通办”率提供支撑。人行重庆营管部要做好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对于通过“一网通办”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指导商业银行实时生成预赋账号。

(三)强化宣传督导。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各自条线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力度,提升窗口人员对开办企业相关业务的熟练程度,提高咨询、引导服务质量。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开办企业改革举措的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改革知晓度、获得感。市政府督查办牵头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措施执行不到位,影响改革落地实效等情况进行通报。

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20216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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