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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对此,《行为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

日期: 2022-03-21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的规定,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法律本身并未阐明其具体涵义。《行为规范》根据《办法》第八条,增加“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平台内经营者免于登记情形的内容,形成第六条:列举了目前适宜通过网络开展的典型劳务类型主要有保洁、洗涤、缝纫、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电家具修理修配等;确定以“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作为“零星小额交易”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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