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是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根据《电子商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梳理归类已有的关于平台经营者法定责任的内容,形成的责任清单式的指引性文件,因此,在适用执行中应当基于《电子商务法》第六条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内容,恪守立法者考虑到网络市场监管实际,并未确定某个部门作为该法实施主管部门的初衷,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本行业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平台经营者责任落实的工作。比如:交通部门对线上交通出行服务平台、教育部门对线上教育培训服务平台、民政部门对线上婚介服务平台、文旅部门对线上旅游服务平台等,均应根据《行为规范》中相关的法律已有规定的内容,结合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相关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根据《行为规范》第四条,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销售或提供一般商品与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本行为规范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处理。因此,各政府职能部门应不断强化平台监管工作中的协同配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