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策问答>问答专题>关于《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相关问答

政府部门如何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

日期: 2022-03-21
本次“证照分离”改革提出健全完善并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等“六个双”监管协同机制,一方面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协同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防止出现以往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许可证之前无人监管的情况,消除监管盲区;另一方面是明确了部门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对实现部门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提供了有效路径。

其中,“双告知”就是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如果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涉及需取得许可证件方能从事经营的项目,市场监管部门需当场告知其哪些项目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许可证件,以及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项目将会产生哪些违法后果、受到哪些行政处罚,同时向涉及的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告知该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方便其将该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双跟踪”就是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其办理许可证件前这段时间进行跟踪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对申请办理许可证件的,要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双反馈”就是市、区县有关主管部门要将企业经营许可办理结果(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反馈至市场监管部门,以便做好后续监管。“双随机”就是在部门联合监管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统筹合并多个部门的检查事项,合理配置检查资源,从以往的“分散作战”向“集   中作战”转变,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双评估”就是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评估企业信用和行业安全等风险程度,实现风险预警,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双公示”就是将企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信用中国(重庆)等平台,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