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和《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对加强重要产品追溯和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印发《通知》是根治当前普遍存在的气瓶数量不清、产权混乱、流向不明、超期充装和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总局相关要求,落实气瓶制造、充装、检验单位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提升气瓶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为目标,统一追溯标准,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提升智慧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