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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问答
所有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

①自愿按一般程序办理住所登记的;

②不愿承诺、无法承诺的;

③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有争议的;

④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为有失信被执行、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

⑤因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⑥城镇住宅;

⑦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的。



由申请人规范、准确填报地址信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承诺住所相关信息,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按其申报承诺的地址核定住所,并在营业执照住所栏后标注“自主承诺”字样。
申请人需要依法办理住所登记,部分法律法规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有特定的规定,经商市级有关部门,我局整理了负面清单供申请人提前阅读,增强可预期性,避免重复跑路。



主要包括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生态环保、安全使用、租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限制从事经营活动等内容,详见附件《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