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正在申请信用修复。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其已补报了2022年度年报的基础上,还对该企业实施实地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这样会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提高了监管成本?
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实施之初,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稳妥慎重的原则,对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作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针对未年报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实地核查的措施,这既成为信用修复的条件,也确实为清理未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当前后疫情时代,一方面要助企纾困解决企业难题,一方面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针对未报送年报等轻微失信行为,应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从便利企业的角度出发,真正帮助企业发展。据此,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取消了对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核查,只就补报年度的年报信息予以核查即可,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也减轻监管人员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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