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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工程技术质量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相关问答

一是健全专业领域。在人职发〔1994〕7号明确的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3个小专业的基础上新增了“特种设备”“食品质量”2个小专业,进一步拓展了工程技术质量专业评审领域。

二是注重系统设计。结合实际,对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等各层级的专业能力、业绩条件、破格条件进行系统设计,合理确定评价项目及指标系数,把握正常申报业绩条件与破格条件的难易关系,形成了各层级逐级递增的难度梯次。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坚持打破“唯论文”观念,将论文、论著的条件作为业绩成果的可选条件,而不是必备条件;围绕解决“评价标准过于学术化”问题,在条件设置上更加重视发明创造、技术方法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实际贡献,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年限等要求限制,设置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破格申报条件。

四是注重工作实际。坚持从全市“大质量”角度和实际设置申报条件。如,在设置业绩条件时,除考虑技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充分考虑大、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尽量做到范围广泛、兼容并包。在设置业绩成果条件时,充分考虑难易适度问题,使得职称申报条件既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应水平,又能够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起到充分的激励作用。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工程技术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371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