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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工程技术质量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相关问答

工程技术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技术人才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促进质量提升、推动质量变革,建设质量强国,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人才力量。加强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才梯队,为建设质量强国、科技强国提供专业技术人才保障。现行工程技术质量专业职称评审主要依据1994年原人事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计量、标准化和质量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已逐渐与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质量专业职称申报条件,进一步完善质量专业人才评价体系。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2.《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2019年第40号)

3.《计量、标准化和质量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人职发〔1994〕7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0〕439号)

5.《工程技术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47号)

6.《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0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

《条件》共九章二十一条。主要界定了工程技术质量专业中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质量5个小专业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破格等条件,使工程技术质量专业的职称申报有据可依。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食品质量、特种设备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质量专业职称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