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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构建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机制 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问答

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既有养家糊口的“小商户”,也有颇具规模的“大个体”;既有默默无闻坚守实体经营的社区小店,也有颇具人气从事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发展阶段的不同造成了在政策需求的差异,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和发展型,就是针对不同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升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质量

个体工商户分类是在分型基础上,筛选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具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申报确定为“名特优新”,对这些具代表性和发展前景的个体工商户予以重点培育,实现优中选优。通过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品牌培育、传承发展、开放创新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示范性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个体工商户对标“名特优新”,在自己的领域里深耕细作、特色发展,形成“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


《实施方案》根据“三型”个体工商户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帮扶措施。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构建创业支持服务体系、丰富经营场所供给、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实现稳定经营、持续增收;对“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搭建用工就业“供需桥”、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构建职业技能提升服务体系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持续发展、提质扩面;对“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从强化质量支撑标准引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实施方案》根据“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特点和政策诉求,提出大力培育“名特优新”重庆品牌,通过加强品牌建设指导、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凸显品牌价值;传承发展“名特优新”重庆记忆,通过加强传承保护,深度挖掘文化价值,培育更多“老字号”、非遗传承人,培养“名特优新”新一代传人、匠人;积极推动“名特优新”集聚发展,通过开发特色旅游路线,依托商圈街区、夜市集市等载体,因地制宜为个体工商户打造市场拓展集散地,推动“名特优新”形成规模效应;持续提升“名特优新”创新动能,通过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名特优新”核心竞争力

同时,市级各部门还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品牌推广、金融贷款、资源对接、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政策供给,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个体工商户分型不需要主动申请,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基础上,按照我市统一分型标准进行自动分型判定。符合分型基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是登记在册状态,并且上一年度已报送了年度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自动划分为“生存型”。同时,出现以下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与分型:一是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尚未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二是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实施信用修复的;三是被税务部门列为“非正常户”,尚未解除的;四是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办理歇业备案,尚在法定最长歇业期内的(季节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个体工商户分类每年定期开展1次,采取自主申报方式,每年完成分型判定后,于8月中旬起开始申报。各区县结合本地发展特点制定具体分类标准,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anagemtyx.gtgsh.com,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培育平台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定,并在11月底前完成分类标注,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名录”和“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以个体工商户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键词查询分型分类结果。

分型分类结果同时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