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评估周期内各区县创建名额分配数量和评估认定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统筹,委托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具体负责实施。在评估周期内,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对照考评指标,对自愿申报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把关,择优提出拟认定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推荐名单,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从拟认定的名单中随机抽取10%的主体,召集评估小组进行复查,并充分征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意见,确定示范单位名单,将名单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发文程序予以确认,并统一制发授牌交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发放。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
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场监管新浪微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联系电话:(023)63845789
ICP备案:渝ICP备19000793号-2 国际联网备案: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1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