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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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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6年6月2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服务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依法办理、惠民利企、数字支撑原则,旨在解决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中修复链条长、提交材料多、公示信息慢等堵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优化“免申即享”制度。针对已办理注销登记、补报年报、变更住所或名称等方式改正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由系统自动调用登记、年报等信息,智能核验失信行为改正到位后,即可修复信用,经营主体无需提交申请和佐证材料。
二是实施“失信预警”提示。企业被列异后,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短信、“山城有信”应用、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推送提示,提醒企业存在失信行为,引导企业主动纠错。
三是拓展“并联修复”场景。支持存在多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一次申请、全面修复。因抽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而被列异的经营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同时将停止公示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
四是推行“容缺修复”方式。经营主体线下提交的信用修复材料中如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轻微瑕疵,可作出书面承诺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受理、临时修复。破产重组企业也可申请临时修复。
五是创新“批量修复”模式。重庆市内的母公司、总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办理信用修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存在失信信息的关联企业名单,可以同步办理信用修复。
六是提供“即修即查”服务。打通“山城有信”应用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通道,“山城有信”应用即时获取信用修复结果,确保进度实时查、结果即时看、决定书随时下载,解决经营主体办理紧急事务的需求。
七是探索“智能导办”路径。上线“渝小信”智能体,实行7×24小时智能问答,精准解答信用修复高频问题,提供个性化办理指引。
八是促进“区域联动”修复。依托“信用成渝”数据共享专区,实现两地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构建成渝关联企业一地申请、两地并联修复场景。
二、预期效果
《若干措施》以服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宗旨,为企业减负、为监管增效。
一是修复更简便。推行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并联修复”、“容缺修复”、“批量修复”等举措,大幅缩减提交材料与修复时间,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零材料”“秒办理”。信用修复结果可即时公示、即时查询,满足经营主体办理紧急事务需要。
二是服务更智能。通过AI智能导办、预警提示、掌上办理等方式,全天响应,通过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提升信用修复主动性与便捷度。
三是区域更协同。打破成渝两地数据壁垒,创新关联企业跨区域联动修复,打破了地域限制,进一步提升区域信用监管一体化水平。
三、答疑解惑
(一)某一企业因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如果已自主补报相应年度年报,该如何修复信用?
经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恢复信用,关键一步是改正失信行为。比如,企业未按时年报被列异,就需要及时补报年报,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异,则需要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在原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改正失信行为后即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修复信用。
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办理信用修复来回跑路、重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调取的已年报、已变更经营场所或名称等信息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优化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制度,满足条件的三类情形可以由系统自动核验,智能修复,经营主体无需提交相关材料,体验提速、便捷修复信用体验。三类情形包括:1.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异的经营主体,已补报公示相应年度年报,近三年内未因同一原因被列异,自动修复信用。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异的经营主体,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同级抄送等确需开展核查的情形外,已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近三年内未因同一原因被列异,自动修复信用。3.因未依法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被列异的企业,已依法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自动修复信用。
需要注意的是,因失联原因被列异的经营主体,通过在原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这种改正失信行为的,不适用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制度,仍需按规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二)有的企业反映,自己在办理银行贷款,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才发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自身发展,可以从哪些途径知晓自己的信用状态?
信用是经营主体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无形资产,经营主体应对自身信用高度关注、悉心呵护。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两种方式,帮助经营主体及时发现失信、快速修复信用。
一是主动提示。经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时,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步通过短信、“山城有信”应用和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向其发送温馨提醒,告诉您已被列异、列异原因,以及如何进行信用修复。目前,“山城有信”应用、支付宝小程序在推送提示后,还会提供办理信用修复的链接,方便经营主体直接办理。
二是自行查看。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搜索“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等,随时查看经营主体信用状态,如已启动信用修复程序,还可了解信用修复办理进程和信用修复结果。
(三)经营主体因未年报、未报送即时信息等不同原因被多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该怎样修复信用?
经营主体如果存在因多种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可将所有失信行为全部改正完毕后,提交一次修复申请,同步修复所有失信信息。如果符合信用修复“免申即享”政策条件,也可线上自动完成。比如,某企业因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先后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那么在改正两个失信行为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一并完成修复。
此外,如果经营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等抽查检查中被发现有违法行为,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检查结果也对外进行了公示。那么,您只要在改正违法行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勾选“关联修复”事项后,系统就会自动停止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的负面信息。
(四)有的经营主体面临招投标等紧急事务,但信用修复还未办结,有的虽完成了信用修复但查询不到信用修复证明,有无解决办法?
针对经营主体在开展招投标、银行贷款、签订工程合同等紧急事务,需要快速修复信用的情况,如申请材料齐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快受理、审核、公示进度,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如仅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次要材料欠缺、有瑕疵,市场监管部门将启动“容缺修复”方式,经营主体作出补齐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后,我们会先行受理、作出临时修复决定,解决经营主体当务之急。
需要提醒的是,经营主体如未履行承诺,逾期未补齐相关材料,临时修复将被撤销,并可能影响后续信用修复办理。
针对信用修复信息公开滞后的问题,持续优化完善“山城有信”应用即时更新、公开信用修复结果功能,并提供直接下载信用修复决定书的服务,真正解决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在此,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多多关注、广泛推广“山城有信”应用。
(五)从哪些方面服务川渝两地经营主体便利信用修复?
为推进川渝信用监管一体化建设,实现信用修复工作机制统一、标准一致,促进两地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利用“成渝有信”数据共享专区,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了注册登记、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762项数据的对接。二是出台《关于统一规范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统一开展川渝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统一制度规范,增强工作合力,服务主体发展。三是创新成渝关联企业联动信用修复模式,重庆、成都企业在申请信用修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其关联的成都或者重庆企业存在失信行为,通过提供企业登记所在地办理信用修复事宜的链接,直接跳转至属地平台办理信用修复,既省事又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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