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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 2026-03-13

202633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食品运输,贯穿产销,连接餐桌,是安全链条上的“流动关口”,也是风险防控中的“关键里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自2025121日起,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等系列制度文件,从强化准入管理、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许可和监管权限。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一个目录定品种”“一个办法管许可”“一张联单管追溯”“一套标准保底线”“一个机制强监管”为抓手,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入许可和运输交付行为二是重点任务通过明晰准运许可管理权限,落实准运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严把准运许可关口,加强全程网办及档案管理,压实三方主体责任,规范运输联单管理,强化监管部门协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重点任务的落实,督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运输全程可追溯。同时加强行政执法,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保障措施明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和抓好宣传解读的工作要求,确保相关制度要求应知尽知、落地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答疑解惑

(一)为什么要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施准运许可?

为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行为,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保障食品安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国家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散装运输,应当有符合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等,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

(二)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有哪些?

经国务院批准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制定并公布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我市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从事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调味品(食醋、调味料酒)、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和淀粉糖(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运输的,应当在202671前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

(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实施对象是哪些?

我市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应当依法取得准运证,投入使用的运输容器应当分别取得容器证明。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但运输容器、运输过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的要求。

(四)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专用运输容器,且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者按照具体食品品种喷涂××专用标识,标识应当与运输容器底色有显著差异,标识的尺寸和比例易于辨识,字高不小于200mm

2有熟悉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

3有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过程控制制度、作业人员以及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运输容器清洁维护制度、文件记录制度等;

4.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如何申请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以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注册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网上核验后可不提供);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运输容器清单,运输容器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运输容器照片等材料,其中照片应当包括含有清晰完整喷涂标识的运输容器照片、含有清晰完整容器编号的运输容器照片等;

5.与保障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目录清单。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申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需要多久?收取费用吗?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运输容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准运证,对符合条件的运输容器逐一配发准运证明。

申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如何全过程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发货方应当制定、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出库交付查验制度,明确发货查验要求,加强对承运方的查验。将重点液态食品出库交付查验等列入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查验人员,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以及运输容器的运输容器证明、专用标识、前一载运输食品信息、清洁记录及清洁状况(无需清洁的除外)、装载后是否进行有效铅封等,并如实记录,留档备查。

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经营者(承运方)应当使用经许可的运输容器,且运输容器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不得覆盖、涂改容器编号和标识,随车携带与运输容器一致的运输容器证明,配合发货方、收货方开展出库交付查验、卸载入库查验等;严格落实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运输容器清洁维护、文件记录等管理制度,并如实记录,留档备查。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收货方应当制定、实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卸载入库查验制度,明确收货查验要求,加强对承运方的查验。收货方应当依法将重点液态食品卸载入库查验等列入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查验人员,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以及运输容器的运输容器证明、专用标识、运输记录及清洁记录,核验运输容器铅封是否完整等,并如实记录,留档备查。

重点液态食品的交付、装卸、运输全过程实施运输联单管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应当据实填写并留存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保证运输食品可追溯。

(八)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对其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3号)《国务院食安办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散装液态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等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5号)《国务院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3号)相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自有运输容器及其附件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配备足够的自有运输容器清洁设施,对自有容器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保持干净卫生,保证运输容器及运输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的要求


政策原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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