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2025年5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对“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作出明确规定。我市“信用重庆”建设加快推进,对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加强对失信者的惩戒和约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落实相关要求,依法、审慎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失信惩戒措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制定了《工作指引》。制定和实施《工作指引》有助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活动,推动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全文共6章、26条,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总则和附则。即第一章、第六章第二十六条,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功能用途、基本原则、生效日期等进行了明确,对相关概念作出解释。
(二)失信惩戒措施类型。即第二章,以概括与举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及的十种失信惩戒措施类型进行说明。
(三)失信惩戒实施主体和实施对象。即第三章,分别对失信惩戒措施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对象进行说明。
(四)失信惩戒实施程序。即第四章至第六章,对失信惩戒的实施期限、实施方式、实施保障等事宜予以明确。
三、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失信惩戒?
失信惩戒,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运用司法、行政、市场等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进行惩戒的活动。
《工作指引》所称的失信惩戒,专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运用行政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进行惩戒的活动。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失信惩戒措施有哪些?
根据最新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失信惩戒措施共有10类,主要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市场准入类,包括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退出)、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限制任职等;二是政策支持类,包括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限制参加评先评优等;三是监管措施类,包括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共享公示失信信息、推送政府部门自主参考等。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重庆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修订情况,动态调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参考目录。
(三)经营主体如何了解自身失信情况?
经营主体可以登录“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者到相关行政部门查询有关情况。重点了解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相关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否有正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等,根据相关情况和要求,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四)如何解除失信惩戒措施?
对于法律法规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惩戒措施,自相关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算,到期自动停止公示、移出相应的名单、解除管理措施。
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实施期限的惩戒措施,可以在该违法失信情形消除后,申请解除惩戒措施。
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渠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并解除相关管理措施。当事人满足《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修复条件,可以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线上申请信用修复,也可以到登记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线下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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