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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9-04


2024年6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充分发挥年报在服务高质量发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规范年报填报行为,增强年报服务水平,促进年报提质增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发〔2023〕107号)等规定,借鉴上海、成都等地经验做法,推动实施“渝悦益企报”改革,并起草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从拓展“多报合一”事项、提升年报便捷度、开展“年报+”服务、创新守信激励模式、推行成渝年报区域合作等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年报多头报送、年报程序繁琐、信用修复不便捷、区域合作不深入等问题。

(一)拓展“多报合一”事项。通过丰富市场监管内部外部“多报合一”事项,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年报负担。一是归集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需经营主体报送的年报和统计事项,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经营主体等事项“只报一次”。二是在已与人力社保、统计、商务、海关、外汇、医保、税务等部门“多报合一”的基础上,试点与教育行政部门就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多报合一”,达到经营主体一次填报、部门数据融通共享目标。

(二)提升年报报送便捷度。一是完善年报填报内容关联带出功能,经营主体在年报填报过程中,系统自动展示上一年度年报内容,经营主体只需调整修改即可完成年报。二是上线年报手机端适屏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城有信”应用等年报渠道,打破时间空间限制,经营主体可以随时随地年报。三是探索企业批量年报服务,改造年报系统,针对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可由隶属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对其分支机构统一年报,既减少填报人员反复登录系统频次,也有利于统一填报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四是推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简便年报,取消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环节,全面实现线上年报,节约年报成本。

(三)开展“年报+”服务。一是实行“政策找企业”活动,依托“山城有信”应用等载体,将市级惠企政策按照普惠性政策以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业、批发零售业、科技创新、房地产、养老托育等行业领域,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的行业分类,向经营主体远程精准送达惠企政策,打通惠企政策直通直达“最后一公里”。后续将持续更新、收集、推送涉企优惠政策,服务经营主体知政策明政策用政策。二是增强年报填报指导效能,重点在年报系统首界面、分页面等显眼位置,添加了年报指标填写的文字、视频操作资料,方便经营主体随时翻阅。同时,利用科技化手段,增添了年报易错指标的校验规则、指标解释、事例说明等,不断杜绝经营主体年报填报中出现的常识性、逻辑性问题。

(四)创新守信激励模式。一是经营主体在填写年报过程中,非主管故意出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经营状态等一般性错误,年报结束后,经当事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授权修改,为当事人主动纠错提供路径。二是因“未年报”原因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补报相关年度年报后,实现“免申即修”,无需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解决个体工商户轻微失信行为修复慢、成本高、跑路多问题。此外,经营主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实行“自动修复”,也无需再申请进行信用修复。三是鼓励经营主体施行经营异常名录线上修复,进一步探索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线上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改变以前必须线下领取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的单一方式。

(五)加强成渝年报区域合作。借力创建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重庆成都)的契机,打造“成渝有信”品牌,强化成渝年报公示工作区域合作,建立部署同步、工作同标、服务同码、宣传同享等机制,共同下发年报通告,协同组织宣传活动,按需制定年报操作指南、年报疑难问题解答、未年报经营主体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等系列规范,不断提升两地年报工作辨识度和年报区域联动性。

三、答疑解惑

(一)目前,与哪些部门实现了“多报合一”?经营主体如何进行“多报合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着力培养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多报合一”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经营主体年报有关信息,经营主体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同信息,实现“一个平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目前,实现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统计、商务、海关、外汇、医保等部门“多报合一”;增加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年报涉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实施“多报合一”;在大渡口区,市场监管与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开展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多报合一”,完善后将在全市推广。此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在之前已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多报合一”的基础上,新增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广告业经营主体等统计事项的“多报合一”。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营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当年新登记经营主体,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二是“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年报填写”模块,三是“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您服务”“企业年报”模块。

(二)企业实施批量年报将切实减轻其年报负担,那么如何操作?适用批量年报制度的分支机构还可以自行报送年报吗?

企业批量年报的操作十分简单,由隶属企业联络员通过前述路径登录年报系统后,点击进入“分支机构批量年报”模块,再按页面提示逐个填报分支机构情况即可。

企业批量年报的操作十分灵活,可由隶属企业选择是否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如选择统一年报,按照上述程序操作即可;如选择不统一年报,则由各个分支机构自行年报。但无论是隶属企业还是分支机构填写年报信息或修改年报信息,系统会自动以最后一次录入或修改的数据为准。

(三)经营主体通过什么途径查收市级惠企政策,享受“年报+”服务?

登录“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市场主体”端,即可查看到由系统自动推送的市级优惠政策,并了解每条政策的相关依据、执行期限、责任单位、咨询电话等具体内容。同时,发挥“山城有信”法律宣传阵地作用,点击“法治宣传”,可查看更多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点击“办事指南”,掌握注册登记、信用修复等操作规则。

(四)经营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如何查看信用修复结果?

目前,提供线上线下两种信用修复路径,鼓励经营主体采取线上方式实现“不见面”信用修复:一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 “企业信息填报”“信用信息修复”方式进行操作;二是利用“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上角 “信用修复”方式进行申请。此外,还有两项便民信用修复方式,一是因“未年报”原因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在补报相关年度年报后,不再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材料,由系统自动进行修复;二是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后,也不再进行申请,系统即可自动进行修复。

经营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山城有信”微信小程序查询信用修复结果。


政策原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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