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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15

一、起草依据

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自辨、自评、自控”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自纠”的责任链条,有效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以风险评价促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上台阶。

二、起草背景

2020年9月18日,万盛奥陶纪发生滑索高坠事故,2021年,湖南邵阳、湖南长沙、河北承德相继发生飞行塔类、自控飞机类大型游乐设施事故,均引起了全国范围的高度关注。从我市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散而小、设备品种多、设备所在地形地势复杂等特点较为明显,有必要针对不同类型设备进行风险研判。从使用单位管理情况看,中小型游乐园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单位管理水平低、人员违章操作、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也较为突出,需要有效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从大型游乐设施本身特性来看,大型游乐设施具有设备参数大、惊险刺激度高、管理要求严、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等特点,发生事故后非常容易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鉴于以上特点和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有效改善全市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现状。因此,市局印发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以风险评价的方式,有效促进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管理的标准化。

三、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2022年9月30日前,全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按照《重庆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导则》开展一次风险评价工作。自2023年起,每年至少例行开展一次。

《通知》中的风险评价单位可以是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也可是具有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风险评价。并规定了4种必须要开展风险评价的情形。

《通知》最为关键的是《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规定了详细的风险评价方法、项目、流程、人员、分数、报告等要求,评价单位应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开展风险评价。

《通知》规定,对评价出的风险为三、四级的单位,要出具《主要危险源及其风险通知书》并报当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使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再次开展风险评价,第二次风险评价无论结果如何,都应出具《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风险评价报告》。

四、相关要求

(一)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在开展风险评价时,所在场地的提供单位应协助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评价,落实好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区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督促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评价,并做好结果运用。市特检院在开展定期检验时,要将使用单位落实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检验内容。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的风险评价,必须由具有大型游乐设施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


政策原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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