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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 涵盖40个部门124项年度重点工作

日期:2022-05-19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升市场主体监管效能,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的通知》,涵盖40个部门124项年度重点工作。

强信念,出台监管计划意义重大

自2020年首次发布重庆市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以来,在明确部门年度重点监管工作、优化整合监管资源,推动协同监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分必要,意义重大。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具体工作要求。国务院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均提出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监管计划任务,指导和督促省级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加强和规范监管执法,作出了具体安排。二是进一步推动协同综合监管。此举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现公平公正监管的创新举措,为树立监管“一盘棋”、监管全局化提供依据,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汇集监管资源,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进一步督促依法简约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监管人员按照《监管计划》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计划内的监管任务,从而减轻或杜绝随意执法现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必要打扰。

强责任,把握监管计划丰富内涵

本年度监管计划涵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40个部门124项年度重点工作,细化明确了监管计划名称、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完成时限等8项内容。其中,根据实际情况,将监管范围确定为“部分”“全覆盖”,监管方式确定为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网上检查、书面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查等,要求各项监管计划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监管计划为各级各部门开展哪些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对哪些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如何开展检查、时序安排提供了指引。

强落实,推动监管计划有效执行

抓协同联动。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牵头部门发挥统领作用,配合单位积极协作参与,建立健全违法线索移送、风险研判、联合监管、综合执法等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合力推动监管计划落地。

抓监管规范。坚持依法监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简约监管,市级相关部门针对同一时间段内多个监管计划涉及同一检查对象的,通过合理安排时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迎检负担。坚持监管规范和发展并重,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观察期”和“触发式”监管,探索“沙盒监管”,为其创新发展留足空间。

抓效能提升。市级相关部门依托“互联网+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信用重庆、“山城有信”等智能监管平台,执行监管计划,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确保监管留痕、闭环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监管积极性,畅通投诉举报等反映问题渠道,拓展对外公示违法行为和处置结果路径,强化震慑效应,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激发监管计划执行效果。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市本级市场主体监管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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