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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217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通告〔2020〕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217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通告〔2020〕9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成文日期 ] 2020-03-17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我局于近期在全市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现通告如下:

一、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的登记机关和申报模式

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所有登记申请,并使用重庆市政府APP“渝快办”完成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在线受理、核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归档和公示,企业登记档案以电子数据方式保存。

二、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推行时间和范围

(一)试行阶段: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现已上线);

(二)推广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将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的范围由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扩展到所有企业类型,并探索实现所有类型、所有业务(含设立、变更、注销)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

三、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重庆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cq.gov.cn)申办登记,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企业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格、股东会决议、章程等标准申请材料,系统不能生成或企业选择不使用标准申请材料的,由申请人自行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专区网页或者渝快办APP上传。

(二)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委托代理人等通过渝快办APP完成实名认证,并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签名。自然人由其本人实名认证后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有权签字人实名认证后签名。

(三)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自动发放无介质的电子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依申请核发。电子营业执照初次领取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经营者)在渝快办、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记载的企业登记信息实时更新,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后原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失效;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持有纸质营业执照的,应当交回企业登记机关,无法交回的,由企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作废。

(四)企业申办登记形成的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核表单及相关数据库文件、图像等登记档案以电子数据方式保存,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查询服务,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相关链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广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工作的通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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