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25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5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25 |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5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9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市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协同发展的提案》(第103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市场结构优化协同
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推动我市汽车领域检验检测优势持续扩大。中国汽研、招商车研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领域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现已形成以重庆为核心,业务深度覆盖华东、华南、华北等国内主要汽车产业集群的服务布局,成为支撑全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力量。支持我市国有企业“三攻坚一盘活”改革,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压减机动车检验机构5家,促进资源集约化发展。制定《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细则》,对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环节中体系运行时间、场地要求、现场考核方式及项目数量、评审人员配置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严把机动车检验机构“准入关”,《细则》实施以来,机动车检验机构优胜劣汰趋势明显,一些能力不足的“小”机构退出车检市场,已累计注销机动车检验机构7家。
二、关于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协同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全市“检验检测在线(渝智检)”应用“三张清单”纳入全市“一本帐”,现已进入应用实质开发阶段,推动实现渝智检平台与CMA机构专用LIMS系统、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通过报告溯源、AI风险预警、产能提示等功能,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提升监管水平。市公安局依托“交管12123”APP开通线上检车预约功能,实现群众便捷预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与检测机构数据实时对接,实现检验合格标志100%电子化申领;全面推行“交钥匙工程”,车主仅需提交行驶证,交强险凭证,全程由检测站代办;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在偏远农村地区开展摩托车移动检测服务;引导检测站在车辆销售集聚区,大型社区布设便民服务点,拓展咨询预约渠道。市生态环境局利用重庆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预警模型分析检测数据,锁定与标准不符的检测报告,筛选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三、关于聚焦技术前沿,推动标准与能力建设协同
市经济信息委支持中国汽研、招商车研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领域新建16个检验检测项目,总投资额超过8亿元;支持长安汽车、赛力斯等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标准144项,其中国家标准71项、行业标准9项、地方标准8项、团体标准56项。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资质认证,中国汽研、招商车研获得澳大利亚ADR检测机构资质,并通过意大利、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实验室认可及相关考核。市公安局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检验提供技术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支持公安部交管局与中国汽研在我市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专项检验项目试点工作,目前已在重庆锦城机动车检测站建成新能源汽车检测线进行试点检验,为新能源汽车检测标准制定提供标准验证服务。
四、关于健全监管体系,推动治理效能提升协同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机动车检验工作,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监管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配合的现场指导组,以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为重点,结合检验报告系统、视频影像等大数据分析推送线索等方式,围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M站、重型货车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别开展市级联合指导,实施两轮次市级联合指导,检查重型车1700余辆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0家、机动车维修机构21家。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对截至2025年12月底获证的21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按照50%比例进行抽查,对问题发现率高、举报事项多的机构实施重点检查。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落实机动车检验机构评审和监管要求,做好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把好机动车检验机构“准入关”。与其他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协同,支持机动车相关企业跨界合作,持续提升前瞻性测试验证能力,加速构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方位检验检测体系。
此复函已经郑立伟局长审签。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交流,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联 系 人:白玲玲
联系电话:67169881;1858013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