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12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70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12 |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70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9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庞登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企业创新经营模式纳入行业备案管理的建议》(第1133号)收悉。感谢您对规范地方金融市场秩序和深化市场监管改革的关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部分企业以创新经营模式之名行非法金融活动之实,而风险预警、穿透式监管滞后,出现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需要各部门协同共治、靶向化解。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经与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共同研究办理,建立创新经营模式前置性备案机制、强化分类分级与精准化重点监管责任事项已经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创新经营模式前置性备案机制
采纳(解决)情况: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明确,严禁以备案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将创新营销或经营模式纳入注册登记备案事项需法律授权。实践中,各部门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努力在事前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市委金融办推动出台《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等与地方金融业务活动特征相同或者类似的字样”,从法律层面防止经营主体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2026年5月9日出台《重庆市地方金融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地方金融组织明确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和收费主体,并以显著方式向金融消费者提示说明交易相对方、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为后续的风险识别和监管介入提供条件。
二是严把登记准入关口。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涉金融企业注册登记时,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实行“先证后照”的企业,认真核查许可材料;对实行“先照后证”的企业,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从源头防范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金融活动风险。
三是强化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管理。商务部门依法做好涉及商务行业零售、住宿餐饮、生活服务领域的企业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工作。全市现有备案企业32家,其中市级备案集团企业3家、品牌企业4家,区县备案的规模发卡企业21家、一般发卡企业4家。针对美容美发、洗浴保健和成品油等风险较大行业未备案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备案。迭代《重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指南》,指导备案企业提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购卡章程》和《购卡协议》示范文本、发卡企业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等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开展网络化经营的ICP许可证、收款小程序/APP登记证书、网络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是加大文旅行业风险预警。市文化旅游委以旅行社、艺术品经营等文化旅游业态为重点,提升新型营销模式前端线索感知与识别能力,依托全国文化旅游监管服务、“民呼我为”等平台,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排查等多种方式发现风险隐患。2025年共处理文化旅游投诉举报8400余件,对初步判断涉及预付费、消费返利等模式的风险线索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同时,将文化旅游企业名单移送市打非平台监测预警系统筛查,对发现的2户红色预警企业、13户橙色预警企业开展重点排查并依法处置。
五是防范体育领域违法活动。市体育局在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等级认定,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师资、课程内容等进行审查时,就体育服务内容、项目真实性、专业性等方面提供科学评估意见。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向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宣传合规经营、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利用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日等节点,向社会公众普法,发布典型案例,提升其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建立“创新经营模式”收集渠道。为探索解决新行业新业态经营模式层出不穷,政府部门无法全面掌握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年报制度覆盖全量经营主体优势,在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增加“创新经营模式”非必填项。由企业在报送年报时自行选择填写共享经济、分时租赁、体验经济、预存消费返利、消费入股分红、售后回租(回购)保底等创新经营模式,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支撑。
二、关于强化分类分级与精准化重点监管责任
采纳(解决)情况:针对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模式、新动向,相关部门精准施策,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实现有序规范、精准打击。
一是做好金融监管执法。市委金融办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协同监管备忘录》,从准入、准营、退出等八方面强化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地方金融组织专项规范整治和非持牌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已清退经营主体56户,出清率 73.7%。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将防非宣传、风险排查、协助处置职责全面纳入“141”基层智治体系,创新涉非风险线索调查处置“九步法”,严肃案件查办,我市打非工作考评连续8年获全国第一档次。
二是做实预付消费监管执法。市商务委将年发卡总额超过50万元、实收资本为零或比例低于25%、年发卡金额超过实收资本2倍或其营业额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针对大型商业零售企业、餐饮、成品油、美容美发、洗浴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的发卡企业,加大检查频次,突出对实收资本的检查。
三是严查金融领域违法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向2647家平台、新闻媒体以及广告经营者下发金融广告合规提示与告诫书,推动落实查验证明材料、审核广告内容等主体责任,从源头拦截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链路。聚焦违法行为多发、社会公众关注度高领域,扩容风控关键词千余条,对非法放贷、虚拟货币、金融中介等5大领域广告开展定向监测排查。
四是严打文旅领域违法行为。将风险排查结果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提升高、中风险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重点核查经营实质、资金流向及是否存在承诺固定回报等涉金融违规行为。开展线上线下法制宣传,普及“低价游”“免费游”陷阱、艺术品收藏投资骗局等常见非法金融活动特征与防范技巧,揭露文化旅游领域非法集资方式方法。文旅、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办理相关案件191件。
下一步,相关市级部门将紧密协作,重点关注金融领域新型营销模式,探索建立跨部门风险会商机制,开展综合研判,实施联合处置。同时,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收集的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重点监管,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同推动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联 系 人:陈春宏
联系电话:63803206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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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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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事 项 |
1 |
建立创新经营模式前置性备案机制。市委金融办推动出台《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资产管理”等与地方金融业务活动特征相同或者类似的字样”。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涉金融企业注册登记时,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实行“先证后照”的企业,认真核查许可材料;对实行“先照后证”的企业,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 |
2026年5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处陈春宏6380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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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分类分级与精准化重点监管责任。市委金融办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协同监管备忘录》,从准入、准营、退出等八方面强化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地方金融组织专项规范整治和非持牌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已完成56户退出,出清率73.7%。 |
2026年5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处陈春宏63803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