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03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4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6-00203 |
| [ 发文字号 ] | 渝市监函〔2026〕14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7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简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食品企业实验室管理监督与数据应用的建议》(第1009号)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建议事项均已经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建管用”一体,强化检验室标准建设,推行分类分级与共享互助模式
采纳(解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明确了企业检验设备设施、检验室布局、检验人员管理等要求;针对实验室的能力建设与管理,国家层面出台了《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微生物检测》《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维护评价指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管理、关键控制环节,强调了技术要求和过程控制。同时,按照关于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我局重点在两个方面推动落实:一是在全市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时,将检验室建设及使用情况作为重点事项现场核查把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发挥市计量质检院、市食药检院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加大了对企业检验员能力培训,组织企业检验人员跟班学习4期,有效提升企业自检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持续推广“互联网+AI”监管,推进检验数据“过程记录数字化”,提高企业产品自检和追溯管理能力。同时,调动和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制定食品生产企业检验室建设团体标准,提升检测数据的质量和运用水平。
二、关于大力推广与规范“区域共享实验室”
采纳(解决)情况: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出低、利润薄,买不起精密设备、留不住专业人才、做不了专业检测,出厂检验流于形式,成为制约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的一大瓶颈,更直接影响食品安全。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更好服务企业发展,我局于2021年开始探索推行共享检验室试点工作,允许类别相近、距离相邻的小微企业按照共建、共享、共有原则建立出厂检验室。目前,全市已建成共享检验室13家,参建企业180余家。为切实规范建设标准和运行规则,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食品生产企业共享检验室建设指南》《食品生产企业共享检验室验收指南》等制度,加强对共享检验室的监督管理。同时,为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共享检验室检验人员岗前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共享检验室建设,督促指导各区县局和企业准确理解和执行建设标准与流程,进一步发挥市食药检院、计量质检院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与共享检验室常态化开展技术交流,推动其成为区域性“检测技术培训基地”和“质量控制咨询中心”,服务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实施“实验室能力提升补贴与认证”计划
采纳(解决)情况:按照《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加力推动工业技术改造2025年行动方案》,按月梳理摸排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技改e点通”加强项目监测。召开食农数字化转型片区现场交流会,引导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有效减少食品在生产、加工、分拣、包装等环节的人工直接接触,降低人为因素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2025年,市工信资金支持88个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项目共6736.2万元。服务52家食农企业获技改专项贷、应急转贷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资金6.2亿元,推荐9个项目获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0.6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要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企业技改,推动我市食品工业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四、关于打通数据壁垒,构建“企业自控—政府监管”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
采纳(解决)情况:以风险防控为主线,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突出整体智治、量化闭环,建成集成农业源头到餐饮消费全环节7个数字应用的“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应用。在监管端,集成877项业务事项,归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17个部门数据,实现“一网通办、一码溯源、一屏掌控、一体评价”;在企业端,要求企业负责人及时填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自查情况等信息。同时,我们在沙坪坝区探索建设企业出厂检验数据实时上传归集应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开发建设了一码查信息、一码促履责的“重点食品溯源”应用,企业可上传包括企业自检、第三方机构检测等合格证明文件。目前,共入驻校园食材配送企业1123家、校园食堂4715家,录入追溯信息226万批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迭代“渝食安”全链条智管平台,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打造体系化风险防控能力,拓展AI识别场景,推动AI巡查结果与执法衔接。扩大“阳光工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范围,推动物联感知设备普及。
五、关于建立企业实验室数据质量信用档案
采纳(解决)情况:我们以经营主体为中心,落实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要求,完善和推广应用“山城有信”应用,积极拓展社会公众(消费者)、市场主体、第三方、监管人员运用场景,全面归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监督抽检等信息,采集食品追溯、食品从业人员警示等信息,实现一企一码、亮码展示、扫码监督。同时,将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在内的全市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信息全量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庆),供相关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进行公示。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推送经营主体信用信息1.58亿条。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山城有信”的宣传力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利用“山城有信”应用“自主承诺”功能上传自检报告等材料,实现检验信息公开可查。
六、关于推进“监管数据定向反哺”机制
采纳(解决)情况:我局大力推广“互联网+AI”监管,围绕“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追溯”全链条闭环的工作思路,引导企业在关键控制点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和物联感知设备,动态采集企业生产过程管控信息,并依托AI分析模型实时识别企业生产加工不规范和温湿度、洁净度异常等15种显见违规行为,自动识别、预警、推送至企业端,帮助企业及时掌握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高频风险点。目前,已安装AI监控生产企业2249家、物联感知设备880家。同时,依托“渝食安”平台,综合分析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办等情况,梳理出29类产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风险防控重点提示清单》,以及关键点位提示《风险明白卡》,明确高频多发隐患环节,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关键环节设立风险明白卡,将风险排查防控细化到末端最小颗粒。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向企业推送行业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性文件及行业风险信息,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制度执行能力;将企业上报的风险信息和整改情况推送至属地监管人员,为监管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提供参考依据。
七、关于深化数据应用与监管联动,建立风险预警与闭环处置机制
采纳(解决)情况:我局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提升“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应用实战实效,建立“AI识别—风险预警—线上督办—核查反馈—复盘改进”闭环机制,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型。其中,我局统一归集食品抽检结果数据至食品生产经营者名下,以抽检结果大数据分析为基础,逐步实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智能化管控。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指数模型,从时间(1—12月)、明细(各区县)、业务(各环节)、评价(五色评价体系)等四个维度,对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预警提示,将风险隐患实时推送至企业和监管人员,切实增强风险防控针对性、精准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升级风险预警模型实现风险全时感知、数据全量归集,定期向企业推送相关区域性风险预警信息,引导企业明确重要风险点,开展针对性自查,强化风险预警和闭环处置。
八、关于固化“企业自检不合格—主动报告—监管核查—处置闭环”流程
采纳(解决)情况: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企业要建立自己的检验室,有产品检验管理制度,要对产品生产过程、清洁卫生、成品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企业内控标准和要求,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积极鼓励支持生产企业内控检验行为,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者问题食品处置监管工作试点的通知》,全面规范问题食品定义、责任义务、处置方式和流程等,帮助指导企业自查自检,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把控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检验室管理,扎实开展自查自检,主动发现并报告检验不合格或问题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强化诚信自律,推动风险识别防线前移。
九、关于定期发布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数据
采纳(解决)情况:《食品安全法》规定,风险数据信息分别由市场监管、卫生行政和农业行政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近年来,我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托覆盖市、区县两级疾控机构网络,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根据国家和市级年度监测方案,持续对各类食品中的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物(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及放射性污染物等进行常规和专项监测,系统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风险基础数据,开展风险评估,科学识别和研判潜在风险隐患,并召开专题会议,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年度风险监测情况、研判风险趋势、商讨防控对策,为监管部门调整监管重点和制定针对性措施提供决策参考。市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每年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实时公布抽检情况,2026年已发布信息公示3期、消费提示1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监管信息共享、监测数据互通,共同服务于精准监管、行业指导和社会风险提示,指导科学消费,持续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倒逼食品行业整体提升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和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郑立伟局长审签。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建议,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联 系 人:吴佳锋 陈红庆
联系电话:67235876 67145515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
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办 理 事 项 |
1 |
坚持“建管用”一体,强化检验室标准建设,推行分类分级与共享互助模式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2 |
大力推广与规范“区域共享实验室”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3 |
实施“实验室能力提升补贴与认证”计划 |
2026年4月 |
市经济信息委 |
陈东,63895060 | |
|
4 |
打通数据壁垒,构建“企业自控—政府监管”一体化智慧平台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5 |
建立企业实验室数据质量信用档案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6 |
推行“监管数据定向反哺”机制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7 |
深化数据应用与监管联动,建立风险预警与闭环处置机制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8 |
固化“企业自检不合格——主动报告——监管核查——处置闭环”流程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 |
吴佳锋,67235876 | |
|
9 |
定期发布重庆市食品安全风险数据 |
2026年4月 |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
吴佳锋,67235876 万维福,60393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