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2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2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9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9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钟小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梯“保险+服务”试点的建议》(第128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并已将您的建议纳入今年的特种设备工作要点和电梯相关文件。经与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委宣传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电梯作为老百姓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质量安全成为群众关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大事。近年来,我局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服务民生,保持了全市27.5万台电梯质量安全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积极推动电梯安责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和积极支持电梯安全保险”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市于2019年启动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全市在用电梯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比率保持在80%以上,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用于电梯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之中。
二是开展电梯综合险试点。2023年,我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助推老旧电梯周期性更替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70号),明确各地可按照《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其收益投保电梯综合保险,进一步拓展经费保障渠道。我市江北、北碚、江津、合川等14个区县积极试点“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已购买综合保险试点电梯达2000余台。试点电梯实现12小时内对损坏的部件进行确认,已办理理赔700余万元,试点电梯故障率同比下降35%,群众乘梯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是出台规章强化政策支撑。今年3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鼓励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或者电梯综合保险;电梯广告收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和电梯综合保险,为购买电梯保险筹措经费提供政策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前期开展电梯保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群众舒适乘梯安全乘梯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电梯“保险+服务”工作,从强链服务、科技赋能、强化监管和加大宣传四个方面发力,搭建电梯综合保险系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一)在强链服务方面。引导重庆市电梯产业商会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共同建立电梯产业供应链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将电梯供应商、制造商、服务商和终端客户整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试点提供供应链服务,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同时明确电梯制造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大众消费者明示电梯主要部件图片、型号、参数和维修价格;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结合实际更新维保合同模板,补充完善主要部件维修价格清单和质保期等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地落细。
(二)在科技赋能方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重庆市“智慧电梯”系统,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电梯使用环境、健康值、问题台账、故障和困人等进行数据分析,调度工作,精准监管提供帮助。及时根据基层反映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升级迭代,为电梯具备智慧电梯功能后接入系统和上传数据信息提供支撑。在渝的电梯制造厂家按照要求完成电梯“安全码”赋码,并接入特种设备“阳光工厂”,完善电梯追溯体系。自2024年5月1日起,申请新安装载人电梯监督检验,载人电梯必须具备运行参数采集、信息网络传输、实时通话等智慧功能,功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在推进试点方面。总结分析去年试点工作经验,持续推进电梯“保险+服务”。今年在江北区、北碚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继续开展试点,进一步扩大区域、增加台量。通过引入电梯维保、维修、更新改造等市场化服务模式,自动监测电梯运行,科学计算零部件磨损,进行维修理赔和换新补贴服务,系统性解决老旧住宅电梯周期性更新难问题。引导保险机构根据电梯梯龄、运行故障、维修次数、理赔金额等,推出使用单位容易接受、相对成熟、便于复制的险种供选择;降低保费,推出“渝梯保”,提升和丰富购买者的体验感。结合试点工作推进,通过召开现场会,让试点区县和参与试点的企业介绍经验,把试点成果转化为抓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如,合川区局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委等部门沟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增值收益投保电梯综合保险,减轻电梯使用者资金压力,提高电梯使用者投保积极性的做法,值得其他区县局学习借鉴,我们将大力推广。通过上述活动开展,实现电梯维护维修和救援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从经验管理到数据驱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电梯安全“业主参与、保险保障、部门监督、智慧管理”的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降低电梯故障率,提升保险的服务功能。
(四)在宣传引导方面。统筹指导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上游新闻、华龙网等市属媒体及各区县融媒体中心,运用海报、H5、微视频等全媒体传播手段,开展电梯“保险+服务”相关知识普及、案例宣传等相关报道;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刊播主题宣传标语、主题海报和宣传片,以及依托全市2.6万余个小区业主微信群和社区宣传群,广泛转发推送电梯“保险+服务”政策解读,阐释报道链接和新媒体产品。结合《办法》宣贯、安全形势分析会、工作调度会、“安全宣传周”和“六进”活动等,开展宣传发动、教育培训和答疑解惑。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电梯“保险+服务”在群众中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唐英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也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冯学海
联系电话:63727806
邮政编码:401147